为了规范搞好我校班级财务财产管理工作,培养学生爱护集体、爱护公物、爱护校园的意识,使学生养成勤俭节约的好习惯,特制订本考核办法。 一、考核方法 本办法不设基础分,每周一小评、每月一大评、每期一总评,采取常规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,评定结果计入班级教育教学常规评价考核体系。 二、具体考核项目及分值 (一)班内固定财物管理 1、凡班内公物(如黑板、玻璃、门窗、桌椅、讲台、电视机及吊架、饮水机、电风扇、照明系统、语音系统等,寝室床位、门窗及其他硬件设施等)损坏每件每次扣2分,在三天内(或在规定时间内)自行配好,否则迟1天每件加扣1分。 2、班内教学用具,人为损坏每件每次扣2分,并在周内自行配好,否则每迟1天每件加扣1分。粉笔无乱丢乱拿现象,否则每次扣1分。 3、实训室公物损坏每件每次扣3分,并按采购价赔偿及按采购价罚款。查实到人的由本人承担责任,只能查实到班的由班级承担责任。 4、桌凳管理(1)严禁在桌凳上刻字、涂画,严禁污损桌凳。(2)学生退学或毕业时,应将课桌、凳子及时归还保管室,否则每人次扣2分。(3)每学期在修配桌凳时评比1次,桌子每损坏1件扣2分,凳子每损坏1件扣1分。 5、严禁在墙壁、天花板乱贴、乱画,造成损坏的扣1—3分,有球印、鞋印及其他污渍的每处扣1分。6班内卫生工具应整齐摆放于教室内,摆放在走廊或栏杆上的,每次扣1分。7、其他公物损坏视情节扣1—3分。 (二)学校公共设施设备管理 1、实训室公物损坏每件每次扣3分,并按采购价赔偿及按采购价罚款。查实到人的由本人承担责任,只能查实到班的由班级承担责任。 2、语音室、电脑室的公共设施属班内学生损坏,除照价赔偿外,每次扣1—3分。 3、实验室仪器设备损坏、丢失,经老师或管理员核实报告,除所属班级照价赔偿外,每次扣1—3分。 4、音体器材损坏丢失,经老师或管理员核实报告,除所属班级照价赔偿外,每次扣1—3分。 5、供水设施、供电设施、教室标志牌及其他标牌、垃圾箱等公共设施损坏丢失,除照价赔偿及罚款外,每次扣1—3分。 (三)用水、用电管理 1、教育学生节约用水用电,有周会、班会纪录,养成勤俭节约的良好习惯。 2、及时开关教室电灯、风扇、电视机等,做到有必要才开、人离灯关电扇关,否则每次扣2分。 3、严禁私拉乱接电线,严禁在教室使用手机充电器、电吹风等任何个人用电行为,违者每次扣2分,屡教不改者除扣分外没收用电器。 (四)财务管理 1、督促本班同学及时办理好缴纳学杂费等入学手续,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理妥入学手续者,每人次每天扣1分。 2、配合做好本班同学的注册手续、生活费补贴手续、特困补助评审手续及其他资助手续,在规定时间内未办妥者,每人次每天扣1分。 3、做好学校交办的其他财务工作,逾期或不办者每人次每天扣1分。 4、严禁班内违规收费,违者实行评奖评先一票否决,情节严重的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。 (五)奖励制度 1、对破坏公物行为主动检举、揭发者,查实后给所在班级加1—3分。 2、班级财产管理确有成效、每月无扣分的班级,可给予加3分。 3、每学期评选财务财产管理工作优秀班集体、优秀班主任,发给奖状及奖金。 【说明】: (1)本办法考核对象为学生、班主任、班级。 (2)本办法由校行政制定,由总务处组织相关管理人员负责考核实施。 (3)本办法自2012年9月16日起试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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